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操作指南
01受理条件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02申报流程
出租汽车(含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申报流程如下图所示:
03办理材料
出租汽车(含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办理材料清单如下所示: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
(4)无暴力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
04操作指引
(1)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还没有账号需要根据申报主体进行注册。政务服务网PC端已支持海易办(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扫码登录功能(包含个人登录码和法人登录码)。
(2)登录后进入首页,可在搜索框输入需要办理的事项名称:出租汽车(含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3)点击【搜索】按钮,页面会直接搜索并展示您需要办理的事项。点击您所在需要申请该事项的区域进入办事指南页面。
(4)进入事项办事指南,需要先预览该事项的“基本信息”“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收费内容”“常见问题”清楚了解该事项的办事指南,避免材料准备不全,不符合办理资格等问题导致办事难。
(5)办事材料中显示该图标的材料“”,表示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办事时可通过证照共享直接引用,免于提交。若共享不成功,则需要自行上传提交。每个材料的用户需知需要关注。出租汽车(含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的办理在海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在线平台“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已实现证照共享免提交。
(6)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可在办事指南页面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申报页面。
(7)完成基本信息填写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业务表单填写及材料提交页面。点击业务表单【出租汽车(含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进入业务表单填写页面,“*”标识的表单项为必填字段。
(8)【保存】填写好的业务表单,回到材料填写页面,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并点击【下一步】按钮。
(9)点击【下一步】后进入快递填写页面,“选择取件方式”,选择“快递(EMS)”则需填写收件人、收件人电话和收件地址,选择“现场取件”则线下领取办理结果。办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10)点击【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并生成该事项的业务办件流水号。
(11)进入用户中心【我的办件】可查看办理进度。
(12)点击办件流水号可查询该办件的办件详情页面,查看办理进度跟踪。
05注意事项
(1)只有上述材料齐全有效后,您的申请才能受理。材料不齐不能办理,不支持事后再补。
(2)事项办事指南动态变化,以提交办件时事项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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