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 爆炸品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新闻来源:海易办-海南政务服务网 时间:2024-06-24  打印本页
爆炸品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核发操作指南

01受理条件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18号)第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

(4)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02申报流程

《爆炸品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申报流程如下图所示:


03办理材料

情况一:

若已取得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或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2年以上,爆炸品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办理材料清单如下所示: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

(4)道路(旅客/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5)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6)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签发培训证明

(7)本人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

情况二:

若未取得客货运从业资格或取得不足2年,爆炸品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办理材料清单如下所示: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

(4)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学籍证明

(5)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6)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签发培训证明

(7)本人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


04操作指引

(1)登录海南省政务服务网。还没有账号需要根据申报主体进行注册。政务服务网PC端已支持海易办(app/小程序)扫码登录功能(包含个人登录码和法人登录码)。

(2)登录后进入首页,可在搜索框输入需要办理的事项名称:爆炸品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3)点击【搜索】按钮,页面会直接搜索并展示您需要办理的事项。点击您所在需要申请该事项的区域进入办事指南页面。

(4)进入事项办事指南,需要先预览该事项的“基本信息”“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收费内容”“常见问题”清楚了解该事项的办事指南,避免材料准备不全,不符合办理资格等问题导致办事难。

(5)办事材料中显示该图标的材料“”,表示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办事时可通过证照共享直接引用,免于提交。若共享不成功,则需要自行上传提交。每个材料的用户需知需要关注。爆炸品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的办理在海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在线平台“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已实现证照共享免提交。。

(6)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可在办事指南页面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申报页面。

(7)完成基本信息填写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业务表单填写及材料提交页面。点击业务表单【爆炸品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进入业务表单填写页面,“*”标识项为必填字段。

(8)【保存】填写好的业务表单,回到材料填写页面,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并点击【下一步】按钮。

(9)点击【下一步】后进入快递填写页面,“选择取件方式”,选择“快递(EMS)”则需填写收件地址、联系方式和收件人,选择“现场取件”则需线下取办理结果。办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10)点击【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并生成该事项的业务办件流水号。

(11)进入用户中心【我的办件】可查看办理进度。

(12)点击办件流水号可查询该办件的办件详情页面,查看办理进度跟踪。


05注意事项

(1)只有上述办理材料齐全有效后,申请才能受理。材料不齐事项不可办理,不支持事后再补。

(2)事项办事指南动态变化,以提交办件时事项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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